作者:未知更新日期:2019-07-27 18:22:18来源:互联网
为了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推荐与考核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职位
(一)招聘名额:交通协助管理类公益岗位1名
(二)工作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南平公巡大队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四)户口所在地为重庆市南川区户口;
(五)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六)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四、用工形式
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南川分公司进行派遣管理。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26日。
2.报名地点:重庆市南川区盛丰源广场大厦0栋七楼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南川分公司。
3.报名要求:现场提交资料填写报名表。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退伍军人证等其他相关证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南川区就业局进行审查。
(三)考试
采用面试的形式,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南川分公司、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组织。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予以公示。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4名为拟聘人员。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南川区人社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因公示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委托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南川分公司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人员,予以辞退。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工资(补贴)标准,按照南川区人社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同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应聘资格。
(二)已与区内外其它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简章由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71687005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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